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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指引】深耕柬埔寨市场,赋能企业稳健出海(上)

来源:本站     2026-06-24

柬埔寨是东盟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经济体,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依托RCEP、中柬自贸协定(CCFTA)、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三重自贸政策叠加优势,柬埔寨已成为山东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重点布局区域。山东电子学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将助力企业精准把握市场机遇,做好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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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宏观机遇

(一)双边贸易高速扩容

2025年中柬双边贸易总额达197.3亿美元,同比增长29.9%。2026年1—4月双边贸易额达71.7亿美元,同比增长26%,机电、光伏、轻工、建材为中国对柬出口核心品类。中国连续多年稳居柬埔寨第一大贸易与投资来源国,2025年中国对柬直接投资超54亿美元

(二)人口与产业底层优势

柬埔寨总人口约1700万,劳动力充足、用工成本偏低,重点承接中国电子组装、纺织、新能源配套、工程机械产业转移。西哈努克港、金边经济特区配套成熟,特区QIP企业可享受最长9年企业所得税免税、设备原材料进口免税等扶持。

(三)多重自贸协定红利并行

1.RCEP:2022年4月对柬生效,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降低享惠门槛;

2.中柬自贸协定(CCFTA):柬方对中方90%税目商品开放零关税;

3.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预计2026年内生效):新增数字、绿色、供应链协同条款,进一步简化跨境通关、统一检验检疫标准,强化绿色装备、数字设备出口利好。

(四)柬埔寨第52号总理令

2026年3月26日,柬埔寨签发第52号总理令,自4月1日起大幅下调多项商品进口关税。9个税号商品关税从7%降至0%(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太阳能灯等);179个税号商品关税从15%降至0%(含锂电池、太阳能发电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机等);纯电动汽车关税从35%降为零。

二、关税与原产地合规

(一)原产地证书选用

1.中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CCFTA):出口机电、光伏、建材优先申领(CCFTA关税减让幅度多数品类优于 RCEP/Form E),享最高幅度关税减免,证书信息需与提单、发票、装箱单完全一致,完整留存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台账备查。

2.RCEP原产地证:适用于“中国零部件+柬埔寨组装+第三国出口”跨区域供应链场景。依托区域累积规则,中国、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RCEP成员国的原材料和加工增值可合并计入区域价值成分,区域价值成分(RVC)要求≥40%(即境外非RCEP成员国原料占比≤60%),须结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综合判定。。

3.Form E(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适用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对柬出口。具体选用CCFTA、RCEP还是Form E,应根据出口产品的具体HS编码,对照各协定关税减让表进行逐项比较后确定最优方案。

(二)原产地红线禁令

中柬海关已于2026年6月4日签署《中柬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简化通关。简单贴标、分装等浅层加工无法认定实质性转型,“洗产地”行为将面临货物扣押、高额罚款,企业负责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RCEP实质性转型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HS编码前两位变更)或区域价值成分40%”为主体判定标准。

(三)清关税务实操要点

1.柬埔寨统一征收10%进口增值税,以CIF货值+关税为计税基础;汽车、烟酒、奢侈品额外征收特别消费税;

2.进口申报HS编码采用东盟统一AHTN(东盟协调制度)8位编码,柬本地可在AHTN8位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归类错误会直接导致税率适用错误、货物滞留;申报价值必须与收汇、发票金额匹配,低报货值将处以货值30%-100%罚款;

3.AEO高级认证企业享受双边绿色通道,可获优先查验、简化单证审核等通关便利化措施,通关效率显著提升;

4.特殊品类准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需提前办理柬埔寨卫生部(MOH)进口许可及注册认证;锂电池、光伏组件需配套UN38.3安全报告及柬埔寨相关产品标准符合性文件;木材类货物须出具CITES濒危物种证明,红木类禁止进出口。

三、市场准入与外资营商合规

(一)持股放开新政

2026年3月柬埔寨强调重申:除传媒、军工、特殊农业等负面清单行业外,制造业、新能源、数字贸易、商贸流通领域全面允许外资100%独资。需注意以下限制:

(1)土地所有权:任何外资企业均不能直接持有土地所有权,外资持股≤49% 本地合资公司仅可长期租赁土地,不能买断;

(2)金融服务业(银行、保险、证券):外资持股比例通常不超过51%;

(3)负面清单行业:根据《投资法》第139号子法令附件一负面清单,部分投资活动不符合QIP税收优惠资格。

(二)特区税收优惠落地条件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或省市投资次委员会批准为“合格投资项目”(QIP)的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根据投资活动类别,享受3至9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基础免税期3-6年,符合优先产业可额外延长,合计最长9年。经济特区内企业同样适用最长9年免税期。免税期满后,可享受六年过渡期部分减免(前两年25%、随后两年50%、最后两年75%);

(2)进口关税豁免: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原材料等免征进口关税;

(3)出口税豁免:出口成品免征出口税。

(三)外汇与资金合规

柬埔寨实行自由外汇体制,无外汇管制,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利润、货款等资金汇出无需国家银行直接审批,但须通过柬埔寨国家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利润汇出需配套完税凭证、投资备案等文件)。

(四)合同形式与争议解决

柬埔寨属大陆法系。建议采用书面合同,以中英双语或中高棉语双语签署。合同应明确准据法、交付标准、付款节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可约定国际仲裁(SIAC、HKIAC等)或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NCAC)。

工作站下期内容将继续解读柬埔寨贸易风险防控要点、跨境争议解决路径以及山东企业落地实操行动清单,助力山东企业精准把握政策红利,合规稳健布局柬埔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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