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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2025-06-26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择优推荐2025年度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家重点布局的战略领域和各地争相抢占的产业新赛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将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技术专家等组建工作专班,在深入学习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和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意见,以及听取包括院士在内的高水平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文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邱 晨 0531-51782622

省国资委联系人:赵 钦 0531-51767698

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 15275418059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10-58917878、010-58919505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国资科创基地 王老师 15275418059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docx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x)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4.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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