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首批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16 发布人: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办字〔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84号)关于“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部署要求,学(协)会受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面向电子与信息类产业企业推荐首批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有关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推荐或自荐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的种类

(一)智能设备制造商。能够针对企业设备智能化网络化接入要求,研发设计生产机器人、物流自动化设备、数控/工业控制装备、行业化自动化设备等智能装备。

(二)信息技术集成商。能够根据企业智能化改造要求,从事解决方案设计、创新设计、软件系统开发等软性服务,运用集成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检测、控制、管理目标。

(三)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能够针对企业竞争力提升需求,设计系统解决方案及实现路径:包括企业提升需求分析、管理及体系改善方案、自动化及集成方案、软件及网络方案。

二、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的申报认定

(一)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智能化科技实力,可与省外企业组成联合体开展企业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

2.拥有智能化专业创新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能力,拥有多个优秀案例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与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行业学会、智能化装备企业等单位保持稳定合作关系。

4.在山东省内工业云平台上注册,并将相关服务上云。

(二)申报认定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向学(协)会提交《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申报表》(附件1)、《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分行业)调查统计表》(附件2)。

2.申报单位根据《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基本条件》(附件4)填报《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学(协)会,学(协)会经专家评选后,择优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 王艳利 林华健

联系邮箱:linhuajian@sdie.org.cn 

联系电话:0531-86126241 


附件1:《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分行业)调查统计表》

附件3:《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推荐表》

附件4:《省级智能化技改工程服务商基本条件》

 


关于推荐首批智能化工程服务商的通知.docx


                                                                                                 山东电子学会 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