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协议

一. 特别提示

1.1 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https://www.sdie.org.cn/网站(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以下称 "平台服务"),为获得平台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 中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服务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 服务内容

2.1 用户理解,服务平台仅提供相关的网站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站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站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服务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

3.2 用户理解,服务平台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服务平台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服务平台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3.3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站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服务平台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站服务。

四.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服务平台站服务时,必须向服务平台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服务平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服务平台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 用户对于其创作并通过服务平台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博客、论坛)上传到服务平台站上的内容依法享有版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对于用户通过服务平台站服务上传到服务平台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服务平台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 改、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

4.5 服务平台针对某些特定的服务平台站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服务平台站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4.6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4.6.1 在服务平台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服务平台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在服务平台的网页上或者利用服务平台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6.2 在服务平台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服务平台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4.7 不利用服务平台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4.7.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4.7.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7.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7.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4.7.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7.6 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服务平台的服务。

4.7.7 遵守服务平台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4.8 如用户在使用网站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服务平台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站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五. 知识产权

5.1 服务平台内容所有权声明

5.1.1 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所有这些内容均属于服务平台,并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服务平台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1.2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服务平台版权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山东电子信息行业综合服务平台”。

5.1.3 凡服务平台注明“来源:×××(非服务平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2 任何透过服务平台资源聚合引擎的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源、产品及服务均系服务平台资源聚合引擎自动搜录,服务平台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服务平台在线服务中提供的资源信息索引中的链接可能包含有由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服务平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您理解并同意,对于对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的利 用, 完全出于您自己的判断,由您自己承担风险,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互联网网站如果不希望被服务平台在线服务的资源聚合引擎收录,应该及时向服务平台站反映,有关详细信息,请与我们联系,否则,服务平台的资源聚合引擎将视其为可收录的资源链接网站 。

5.3 我们的知识产权政策是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其它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声称侵权之通告进行回复。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服务平台服务获得的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请在30日内向服务平台书面反馈,并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有关详细信息,请与我们联系。

六. 隐私保护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服务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服务平台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站服务时存储在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服务平台的合法权益。

6.2 服务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站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服务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服务平台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七.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服务平台站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服务平台站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服务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服务平台不担保网站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站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站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3 服务平台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服务平台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服务平台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站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1 服务平台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站服务;

7.5.2 服务平台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6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发表的内容仅代表个人看法,服务平台并不代表反对或赞同等意见。

八. 违约赔偿

8.1 如因服务平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服务平台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服务平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服务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九. 协议修改

9.1 服务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平台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服务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站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站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 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服务平台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用户对于服务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服务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服务平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